牌照詳情
| 法團名字: | Forte Securities (Asia) Limited |
| 證監會中央編 號: | BPT361 |
| 發牌日期: | 17/11/2020 |
| 受規管活動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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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交易 | 2020年11月17日 |
| 期貨合約交易 | 2020年11月17日 |
地址
| 營業地址 |
|---|
| 香港上環文咸街50至54號寶恆商業中心13樓1301室 |
| 網站地址 |
|---|
| www.fortesecurities.com |
負責人員
| 負責人員名字 | 中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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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GH James Clifford丘志雄 | ASE219 |
| KASSIS Fadi | BPU350 |
代表
投訴主任
條件
| 生效日期 | 牌照條件 |
|---|
| 2020年11月17日 | 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持有”及“客戶資產”的定義已在《證券及期貨條例》的釋義條文內界定。 |
| 2020年11月17日 | 持牌人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條文內界定。 |
| 2020年11月17日 | 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經營下列以外的業務-\n(a)從其他人士接收為達成證券交易而提出的要約,並以該等人士的名義將該等要約傳達予其他中介人﹔\n(b) 向其他中介人介紹其他人士,使該等人士可-\n (i) 達成證券交易;或\n (ii) 為進行證券交易而提出要約; 及\n(c) 推銷證券。 |
| 2020年11月17日 | 就第2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經營下列以外的業務-\n(a)從其他人士接收為達成期貨合約交易而提出的要約,並以該等人士的名義將該等要約傳達予其他中介人﹔及\n(b) 向其他中介人介紹其他人士,使該等人士可-\n (i) 達成期貨合約交易;或\n (ii) 為進行期貨合約交易而提出要約。 |
公開紀律行動
前稱
牌照記錄
| 受規管活動 | 有效時期 |
|---|
| 證券交易 | 2020年11月17日~ |
| 期貨合約交易 | 2020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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