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詳情
法團名字: | ZACD Financial Group Limited |
證監會中央編 號: | BHZ446 |
發牌日期: | 02/12/2016 |
受規管活動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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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 2016年12月2日 |
就證券提供意見 | 2016年12月2日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6年12月2日 |
地址
營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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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 2938, Level 29, Infinitus Plaza, 19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Sheung Wan, Hong Kong |
負責人員
負責人員名字 | 中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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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 Roy | BCD423 |
SIEW Chen Yei蕭勁毅 | AUL981 |
代表
代表名字 | 中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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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G Wei Hao梁徫皓 | BOE222 |
投訴主任
電話號碼: 3796 3191 |
傳真號碼: 3796 3000 |
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 |
通訊地址: Unit 2938, Level 29, Infinitus Plaza, 19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Sheung Wan, Hong Kong |
條件
生效日期 | 牌照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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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 | 持牌人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條文內界定。 |
2016年12月2日 | 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持有”及“客戶資產”的定義已在《證券及期貨條例》的釋義條文內界定。 |
2016年12月2日 | 就第6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要求將任何證券在認可證券市場上市的申請以保薦人身分行事。 |
2016年12月2日 | 就第6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證監會發出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範圍內的事宜/交易向客戶提供意見。 |
2018年2月23日 | 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經營下列以外的業務 (a) 證券包銷及配售; 及 (b) 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或註冊的中介團體介紹其他人士使該等人士可 (i) 達成證券交易或 (ii) 為進行證券交易而提出要約; 及 (c) 經營集體投資計劃交易。 集體投資計劃 及交易指《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涵義。 |
公開紀律行動
前稱
牌照記錄
受規管活動 | 有效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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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 2016年12月2日~ |
就證券提供意見 | 2016年12月2日~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6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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