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詳情

名字:NG Ka Li吳家俐
證監會中央編號:ANP858
發牌日期:28/08/2006
主事人與主事人的隸屬關係的生效日期受規管活動受規管活動的生效日期牌照職能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AAA121)2017年8月21日"就證券提供意見"2017年8月21日負責人員:由2017年12月13日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AAA121)2017年8月21日"提供資產管理"2017年8月21日負責人員:由2017年12月13日
"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2006年8月28日"證券交易"2006年8月28日負責人員:由2017年12月13日
"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2006年8月28日"就證券提供意見"2017年8月21日負責人員:由2017年12月13日
"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2006年8月28日"提供資產管理"2017年8月21日負責人員:由2017年12月13日

營業地址

主事人主事人的主要營業地址
"JPMorgan Funds (Asia) Limited""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香港中環干諾道中8號遮打大廈21樓"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Asia Pacific) Limited"(AAA121)"香港中環干諾道中8號遮打大廈21樓"

條件

生效日期牌照條件
2017年12月13日"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該項活動而言持牌人在以負責人員的身分積極參與或直接監督該項活動的業務時必須在另一名負責人員向其給予意見之下才可進行該項活動而該另一名負責人員須\n(a) 就該項活動而隸屬於持牌人的有關主事人及\n(b) 不受這項條件所限。"

公開紀律行動

採取行動日期所採取的行動證監會新聞稿

牌照記錄

牌照職能受規管活動有效時期主事人中央編號
代表"證券交易"2006年6月28日~2017年12月13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
代表"就證券提供意見"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13日AAA121
代表"就證券提供意見"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13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
代表"提供資產管理"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13日AAA121
代表"提供資產管理"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13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
負責人員"證券交易"2017年12月13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
負責人員"就證券提供意見"2017年12月13日~AAA121
負責人員"就證券提供意見"2017年12月13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
負責人員"提供資產管理"2017年12月13日~AAA121
負責人員"提供資產管理"2017年12月13日~"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AAA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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