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詳情
法團名字: | Ion Pacific Limited |
證監會中央編 號: | BFI201 |
發牌日期: | 17/12/2015 |
受規管活動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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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 2015年12月17日 |
就證券提供意見 | 2015年12月17日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5年12月17日 |
提供資產管理 | 2015年12月17日 |
地址
營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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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 Eastern Harbour Centre, 28 Hoi Chak Street, Quarry Bay, Hong Kong |
負責人員
負責人員名字 | 中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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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EVEN Itamar | APA734 |
JOSEPH Michael Eric | ARH187 |
KAHN Joshua Eliot | AUO009 |
代表
代表名字 | 中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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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 Jonathan Kuen Hung謝昀衡 | BOG760 |
HENDERSON Kevin Ryan | BMQ137 |
KAHN Joshua Eliot | AUO009 |
RONIS Kristaps | BEB410 |
投訴主任
電話號碼: 34687448 |
傳真號碼: 34687450 |
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 |
通訊地址: 1508, 15/F, Eastern Harbour Centre, 28 Hoi Chak Street, Quarry Bay, Hong Kong |
條件
生效日期 | 牌照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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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 | 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戶資產。“持有”及“客戶資產”的定義已在《證券及期貨條例》的釋義條文內界定。 |
2015年12月17日 | 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專業投資者\"的定義在《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條文內界定。 |
2015年12月17日 | 就第6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要求將任何證券在認可證券市場上市的申請以保薦人身分行事。 |
2015年12月17日 | 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為他人提供管理期貨合約投資組合的服務。 |
2015年12月17日 | 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只可從事證券配售。 |
2015年12月17日 | 就第6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證監會發出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範圍內的事宜/交易向客戶提供意見。 |
公開紀律行動
前稱
牌照記錄
受規管活動 | 有效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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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 | 2015年12月17日~ |
就證券提供意見 | 2015年12月17日~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5年12月17日~ |
提供資產管理 | 201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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