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列表
牌照詳情
| 名字: | HU Jun胡軍 |
| 證監會中央編號: | BBZ483 |
| 發牌日期: | 17/02/2014 |
| 主事人 | 與主事人的隸屬關係的生效日期 | 受規管活動 | 受規管活動的生效日期 | 牌照職能 |
|---|---|---|---|---|
| "GF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廣發融資(香港)有限公司"(AOB163) | 2014年2月17日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4年2月17日 | 負責人員:由2016年8月17日 |
營業地址
| 主事人 | 主事人的主要營業地址 |
|---|---|
| "GF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廣發融資(香港)有限公司"(AOB163) | "香港德輔道中189號李寶椿大厦29-30樓" |
條件
| 生效日期 | 牌照條件 |
|---|---|
| 2016年8月17日 | "就第6類受規管活動(“該項活動”)而言,持牌人在以負責人員的身分積極參與或直接監督該項活動的業務時,必須在另一名負責人員向其給予意見之下才可進行該項活動,而該另一名負責人員須:\n(a) 就該項活動而隸屬於持牌人的有關主事人;及\n(b) 不受這項條件所限。" |
| 2016年8月17日 | "就第6類受規管活動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證監會發出的《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範圍內的事宜/交易向客戶提供意見。" |
公開紀律行動
| 採取行動日期 | 所採取的行動 | 證監會新聞稿 |
|---|
牌照記錄
| 牌照職能 | 受規管活動 | 有效時期 | 主事人 | 中央編號 |
|---|---|---|---|---|
| 代表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3年10月3日~2016年8月17日 | "廣發融資(香港)有限公司" | AOB163 |
| 負責人員 |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2016年8月17日~ | "廣發融資(香港)有限公司" | AOB163 |
Was this helpful?
0 / 0
為這個公司/經紀人進行評等!
[評等總次數: 0,平均評等: 0]
本文链接: https://hk.hksecwiki.com/indi/31335/
由HKSecWiki香港券商百科整理发布,香港证券开户请访问hksecwiki.com